黃山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方案(征求意見稿) 2024/09/14 分類:華東地區 安徽 政策中心 710 0 黃山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方案(征求意見稿) 到 2025 年,全市細顆粒物(PM2.5)濃度達到 19 微克/立方米,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保持為0;全市“十四五”期間氮氧化物(NOX)、揮發性有機物(VOCs)重點工程排放總量比 2020 年分別減排 1180 噸、793 噸。 標簽:微型空氣質量監測儀環境監測環境空氣空氣質量監測 上一篇: 關于印發德宏州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: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《重慶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實施方案》的通知(渝府發〔2024〕15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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